
西安市一位由沪入境抵陕的输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于2020年3月14日22:20至23:50在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132号佰人王串串火锅店就餐。
请上述时间段内,在该店就餐的人员,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主动进行专业检查,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或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取得联系,做好居家隔离。如有不适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
3月15日,接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我区对由沪入境抵陕发热人员张某波密切接触者姚某进行追踪摸排。
经摸排,姚某在2020年3月14日22:30——22:47左右在地铁会展中心站出口处与一男一女两名乘客(女乘客已找到)共同搭乘一辆吉利牌出租车(车牌号:陕AT0862)从会展中心方向驶向电子城方向。男乘客向姚某现金支付车费,女乘客向姚某微信支付车费后,三人共同搭车至南山门公交站与花溪湾小区之间时,男乘客下车离开,该名男乘客大约50-60岁之间。
现提醒该名男乘客注意:
1、时间主动联系所在街道办(社区)做好报备工作,配合做好居家医学观察14天(自同乘之日算起)。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记录,并上报所在街道办及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请全程佩带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进入人群密集场所。
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
3月15日,接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我区对由沪入境抵陕发热人员张某波密切接触者王某某进行追踪摸排。经摸排,王某某于3月14日晚21:45至21:48在公园南路48号盛安斋老赵家泡馍馆门口点餐,期间有2名群众在该泡馍店借用卫生间,与王某某错身相过(距离1米左右)。请该时段在该店借用卫生间的2名群众,立即向所在社区登记备案,并自行居家隔离14天,坚持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如本人或者家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报告。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散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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